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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深化“三抓三促”行动】罗城镇:扎实推进湿地保护 协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效

来源:高台县罗城镇 作者:柴文艳 发布时间:2026-10-27 09∶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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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罗城镇坚持把湿地保护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,统筹推进湿地管护、生态修复、污染防治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任务,严守湿地生态红线,持续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,筑牢镇域生态安全屏障。

摸清资源底数,压实属地管护责任。组织镇村工作人员对辖区湿地分布范围、面积、植被、水质、周边生产生活情况开展全面排查,建立湿地资源基础信息台账,明确保护边界、管护点位和责任人员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、责任实。健全镇村管护责任体系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实行分片包干、专人管护,将湿地日常巡查、保洁养护、问题上报纳入村级管护职责,补齐基层管护薄弱环节。同时,加强与生态环境、水利、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对接,建立信息互通、联合巡查、问题会商机制,协同处置湿地周边污水排放、违规放牧、乱堆乱倒等问题,形成镇村联动、部门协同的管护合力。

聚焦源头管控,严防湿地生态破坏。采取日常巡查、镇级河长每月巡河等相结合的方式,重点排查湿地及周边区域垃圾堆积、污水直排、乱搭乱建等问题,建立问题台账,实行发现一处、整改一处、销号一处。至目前,共开展镇级河长巡河11次,发现并处置各类问题16起。严控农业面源污染。结合全镇农业生产实际,引导农户科学施肥、合理用药,推进秸秆、农膜回收利用,减少农田径流对湿地水体的污染,从源头降低农业生产对湿地生态的影响。

深化宣传引导,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。依托镇村宣传栏、微信群、公众号、入户宣讲、志愿活动等载体,广泛宣传《湿地保护法》及湿地生态功能、生态环保相关知识,讲清湿地在调蓄水源、净化水质、维护生态平衡方面的重要作用。同时,加强湿地周边群众宣传引导,严禁在湿地范围内倾倒畜禽粪便、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,严禁破坏水生植被,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劝阻,依法依规处置破坏湿地生态环境行为。

下一步,罗城镇将持续巩固湿地保护工作成效,坚持常态化管护与系统修复并重,不断细化管护措施,补齐工作短板,持续把湿地保护融入全镇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,守护好镇域湿地生态资源,稳步提升生态环境品质,助力全镇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增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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